宁夏银川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成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近日,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2台厢式货车内,存储有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同一天,还查获一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一天之内,共查获液化石油气钢瓶达364个。

▲执法现场


【资料图】

6月25日16时30分,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三大队的执法人员在武侯区九康环路巡查时,发现2台可疑箱式货车停靠路边。随后执法人员上前对车辆进行检查,透过缝隙看到其内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后,便立即通知武侯区机投综合执法前来处理。

“其中一台车没有车牌,我们只能通知属地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前来处理。”据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肖志远介绍,经执法人员检查,无牌车内共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76个,其中大瓶六个,中瓶34个,小瓶36个,车内有计量秤两把。随后,该车由武侯区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拖走。

随后,执法人员将另外一辆小型货车打开,共在车内找到液化石油气钢瓶66个,其中中瓶22个,大瓶7个,小瓶37个。由于该车逾期未年审,后续由武侯区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处理。

肖志远告诉记者,利用废旧车辆存储液化石油气钢瓶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夏季,车辆经过高温炙烤过后,车内温度往往会超过70℃,极易引发燃气爆炸。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可疑车辆时,可及时向街道办、交通执法部门反映情况。

▲执法现场

据了解,2台车处理完成后,车上的142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已被转移到气站仓库,消除安全隐患。

除了两台“僵尸车”,当天晚上的巡查中,执法人员在广福桥街看到一辆厢货车正在装液化石油气钢瓶,随之上前检查。经查,该车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情况。随之该车被执法人员暂扣,液化石油气钢瓶在转运中经清点包含6个大罐、156个中罐、60个小罐。

据执法人员介绍,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之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停止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并面临3万到10万元的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 图据受访者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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